关于2024年江北新区 教师信息素养 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关于2024年江北新区“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宁新区教发﹝2024﹞53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2024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4〕11号)和《关于举办2024年南京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宁电教函〔2024〕24号)要求,做好江北新区相关作品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以及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一)普通项目。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素质教育”主题)。
(二)专项。本次活动设置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征集项目、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征集项目。
三、活动要求:
1.请认真阅读本次活动参加要求及测评要点(附件1、2),并登录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网站(https://huodong.ncet.edu.cn)查阅、下载。
2.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名参赛教师限报1件作品。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以及跨区联合申报的作品。每件作品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4、5)。
3.活动安排:幼教和特殊教育由教研员组织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赛,幼教推荐名额为15件,特殊教育推荐名额为5件。中小学普通项目由信息资源部组织区级评选(含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三个项目),中小学每校可上报1件(十轨以上可上报2件)作品参评。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素质教育”主题)和专项不设区赛和市赛,没有数量限制,直接参加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4.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收录至“金陵微校”平台向教师免费开放,并颁发录用证书。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或有政治性错误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
1.奖项按照学段和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
2.活动由教育发展中心信息资源部牵头,相关学段和学科研训部门协调组织;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此次活动。
未尽事宜,请与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信息资源部联系,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025-58283392。
五、附件(目录):【详见下】
1.2024年南京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参加要求
2.2024年南京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测评要点
3.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课件、微课)
4.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素质教育”主题)、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