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市区优秀青年教师 第三届区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市区优秀青年教师、第三届区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根据《南京江北新区加快建设教育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江北新区优秀青年教师”、第三届“江北新区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同时做好第十二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评选范围:江北新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已获得过“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已获得过“江北新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江北新区优秀青年教师”“江北新区教坛新秀”评选。已获得过“江北新区教坛新秀”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江北新区教坛新秀”评选。教师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类或多类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第十二届“江北新区优秀青年教师”的当选名额不超过180名;第三届“江北新区教坛新秀”当选名额不超过200名;第十二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额候选人不超过100名。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三、评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师德要求。无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
2.年资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教以来须担任班主任,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参加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须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时间,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老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时间。参加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评选,须担任班主任1年以上时间,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老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1年以上时间。
3.聘任要求。参加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或以研究生学历入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参加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评选,本科毕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
(二)推荐要求
优秀青年教师要在师德师风、综合育人、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有明显成效。参加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须获得过区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或其他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参加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评选,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1.师德修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师职业,切实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综合育人。践行素质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正确理解并实践学科育人,育人成效明显。在班集体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中有计划、讲方法、有实效,受到好评。
3.课堂教学。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因材施教,教法得当,课堂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学校的课程建设和实施,较好地开设选修课。2021年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须符合相关规定,校级正职、校级副职和学校中层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平均周课时数分别不少于本校同学科普通教师的1/3、1/2和1/2。
参加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开设区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大赛中获奖。参加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评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区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或在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大赛中获奖。
4.教育教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参加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以下1-3项条件须符合其中2项:2021年1月1日以来,(1)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主持过一项区级教科研项目并已经结题;(2)撰写所教学科专业性论文代表作2篇。其中,至少1篇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另一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3)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本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该著作总字数的1/6);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并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编写,本人编写不少于总字数的1/6;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且以在著作、教材或读本上署名为准。
参加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评选,以下1-3项条件须符合其中2项:2021年1月1日以来,(1)参与区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主持过一项校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已经结题;(2)撰写所教学科专业性论文2篇并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区二等奖及以上或发表;(3)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本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该著 作总字数的1/6);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并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编写,本人编写不少于总字数的1/6;出版物须有 ISBN 书号,且以在著作、教材或读本上署名为准。
四、有关政策口径
(一)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时间、工作年限、教学工作量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25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特别说明的除外。所有涉及“以上”的表述均含本数或本级。
(二)拟申报参加“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的教师,在职称、年限、荣誉称号、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尚未达到市级标准的,也可以申请参加本次评审考核,并参加相应的评审流程。
五、评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申请,学校集体研究后,向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全部申报材料。推荐工作于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前完成。
(二)区级评审
1.理论考试。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的笔试。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3月29日(周六)上午,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区教育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2.材料评审。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对学校推荐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材料评审时间初定3月24日至3月31日。
3.教学考核。根据申报人员理论考试成绩和材料评审成绩,确定进入教学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申报人员的课堂教学水平(含教学基本技能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研究确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在前期评审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会议研究确定评选(推荐)结果,并在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确定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名单。
2.初定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候选人名单。
3.确定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单。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最终推荐名单等南京市教育局评选文件下发后,按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再次组织对候选人进行材料评审,并结合本次笔试、教学考核的评审情况,最终确定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准确完整把握条件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材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平稳有序。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在坚持标准、保证公平的前提下,向一线教师、偏远乡村学校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或从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的教师、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后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赴新疆等地区支教1年以上的教师倾斜。推荐评选过程中,秉持科学评价,重视师德表现、育人实绩、教学质量等。
(三)当选市、区优秀青年教师及区教坛新秀后,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在交流轮岗、更大范围发挥辐射引领作用上的安排,更加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不忘初心教书育人,示范引领主动作为,在进一步发展和成就自己的同时,为学校、区域的教师队伍建设及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单位提交材料:第十二届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推荐人选汇总名册(纸质盖章版1份,另提供EXCEL电子版)
(二)个人提交材料(纸质版)
1.第十二届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申报表。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荣誉证书,含综合荣誉以及学科荣誉。
4.2021年1月1日以来教科研成果材料(具体要求见“评选 条件”教科研工作要求)。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封面和扉页、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成果等材料。发表文章要求提供中国知网检索页面证明。
5.各类综合表彰证书(复印件):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区级(含) 以上奖励的获奖证书;开设区级(含)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的证书(证明);参加市区优秀教研组评比证书;各级各类教学资源开发证书;其他证书。
6.班主任及课外活动小组辅导老师、学生社团活动证书,班集体建设材料。
7.参加各级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材料,个人教育教学质量情况材料,在学校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材料等。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学校审核原件,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评选材料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纸质材料(含汇总表)由单位集中报送。报送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405室(松杨路235号),联系人:冯尊祥,电子邮箱fzzxfzx@163.co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3月20日(周四)17:00前。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徐倩,联系电话:025-58155705。
八、附件
1.第十二届优秀青年教师、第三届区教坛新秀推荐人选汇总名册.xls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