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 市 区第十三期 个人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市、区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新区教发﹝2024﹞13号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南京市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于2024年3月正式开始,研究时间为两年。申报采取逐级匿名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南京江北新区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的申报与市 级申报同步进行,参评教师只需在市教科所的平台上完成“个人课题”申报,即可参加市区两级的立项评审,区级“个人课题”无需另行申报。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申报程序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少先队工作、劳动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二、课题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
参评课题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文本排版要点如下:
1.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5.不以图片形式显示文字。
●本次为匿名评比,课题申报书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作者自负。
三、申报程序
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采取逐级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均可申报。
1.教师网上申报“个人课题”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行“个人课题”网上申报,申报办法详见南京市教科所网站《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操作手册》,网报时间:2024年3月6日10点——2024年4月30日16点。教师网上申报成功即完成了申报工作,学校和教师无需再提交任何纸质或电子申报材料。
2.区级“个人课题”初评区教育发展中心从市教科所网站将本区的“个人课题”申报材料导入区级平台,于2024年5月组织区级初审,并根据市教科分配的名额遴选出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
3.市级“个人课题”评审、立项工作市教科所将于2024年5月—7月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评审采取电子化方式,不收取纸质稿,网络申报平台将在8月31日公布立项评审结果。各区或直属学校(单位)统一于2024年12月到南京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领取立项通知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参评教师各自留存底稿。
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
立项通知书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2024年03月06日